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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召开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1-12   阅读次数:752   部门:学科建设办公室

17日,我校在江宁校区会议中心召开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会议。副校长陆涛出席并主持会议,研究生院、人事处、科技处、招生就业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以及相关学位授权点牵头学院领导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处长许风国全面分析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办关于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要求,并详细介绍了我校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学位授权点专项合格评估工作安排,以及2021年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编写和基本信息填报工作的要求。与会人员就合格评估相关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最后,陆涛副校长作总结发言。他指出,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是对各学位授权点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的全面检查。他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涵和意义;二要确定目标、理清思路,严格按照学位授权点基本条件和抽评要素,全面梳理学位授权点办学条件和培养制度建设情况,认真查找影响质量的突出问题;三要以评促建、改革创新,持续做好改进工作、凝练特色,做好学位授权点建设规划,推动学校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培养质量迈上新台阶。

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每6年进行一轮次,分为授权单位自我评估和教育行政部门抽评两个阶段。我校共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生物医学工程、思想政治教育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另有药学、中药学、应用统计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参加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自我评估阶段各学位授权点需定期报送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基本状态信息表,聘请同行专家对学位点建设情况进行指导评议,撰写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全面反映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在部门抽评阶段,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博士学位授权点抽评工作,江苏省学位委员会负责硕士学位授权点抽评工作。对于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将限期整改或撤销学位授权。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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