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推进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建设,加强过程管理,确保建设成效,根据《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管理办法》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0〕1号)文件要求,定于近期开展省优势学科三期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入选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的2个立项学科:药学、生物学。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立项学科在2018-2019年取得的阶段性成效、目标任务完成度以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
1、2018-2019年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检查立项学科2018-2019年主要建设的成效,重点阐述本学科完成的主要工作及取得成效,突出学科建设的质量、贡献和影响。
2、目标任务完成度
对照立项学科任务书,从建设目标、预期标志性成果、重大项目、社会服务贡献等四个方面,检查各部分目标任务完成程度。
3、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检查2018、2019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材料填报要求
1、各学科要以省教育厅审定通过的任务书为依据,全面检查2018-2019年建设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客观检视建设过程,总结建设成效及存在不足,认真撰写《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中期自评报告》。
2、自评报告中的成果若涉及多个单位时请注明本单位排序,涉及不同学科时请注明本学科贡献占比。
3、中期自评报告的内容务必真实、准确。
四、工作安排
1、学院填报。相关学院按照要求完成中期自评报告,并于4月21日之前将自评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学科办。
2、材料审核。学科办将组织科技产业处、人文社科处、财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人事处、研究生部等相关部门对材料进行审核。
3、专家评审。学科办将于4月30日之前组织校外同行专家进行评审,由专家对立项学科建设进展提出诊断性意见和建议。
4、材料报送。各立项学科根据专家的意见与建议对中期自评报告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校将于5月8日前向省教育厅上报自评报告材料。
请各相关学院按照通知上的时间要求报送中期自评报告纸质版材料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将电子版发至学科办邮箱:cpuxkjs@163.com, 联系人:庞瑞,苌雅娴,电话:86185285。
附件:
1.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中期自评工作的通知(苏教办研函〔2020〕1号)
2. 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三期项目中期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