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列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江苏省学位委员会关于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办法(学位〔2015〕40号、苏学位字〔2015〕5号、苏学位办〔2015〕13号)的规定,为更好地构建和完善我校药学学科体系,提升全校学科发展总体水平,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决定撤销生物化工二级学科硕士点,增列基础医学一级学科硕士点。
现予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2月18日至3月9日。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向研究生院反映,联系人:刘会胜,电话:86185285,邮箱:liufs3873@163.com。
研究生院
2016年2月18日